本报讯 (记者陈康)海南省化肥厂在运送电石渣的过程中造成海口市区长达15公里的马路遭受污染一案此前闹得沸沸扬扬。化肥厂因不服海口环卫局作出10万元的罚款决定,就将海口市环卫局告上法庭。4月29日,海口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海南化肥厂撤回起诉。
2005年8月3日,海南省化肥厂一辆运送电石渣东风运输车,因货厢密闭不严发生严重泄漏,将海口的凤翔路、龙昆南路、南海大道、秀英大道等4条市区主干道严重污染,受污染路面长达约1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