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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卫处负责人昨天下午执掌本报热线,解答征收垃圾处理费问题环卫处王处长在接听热线。刘罡 摄
本报讯(记者徐雁宁)昨天下午,市环卫处负责人执掌本报热线5589999,解答征收垃圾处理费问题,在两个半小时里,回答了几十位读者的疑问。“五一”黄金周之后,市民还可以继续向市环卫处收费科咨询,咨询电话2235100。
免征申办更方便
不少市民来电询问,他们是岛外居民,是否一定要到市环卫管理处去办理免征手续?
市环卫处负责人说,按原规定,免征手续统一由市市容环卫处办理。但对岛外居民来说,要大老远跑到岛内办个手续实在不方便。经过与各区环卫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决定把这一手续委托各区。从5月10日起,困难群众办理免征手续,只要到各区环卫部门就可以了。
各区(含鼓浪屿)市容环卫部门地址是:
思明区:小学路142号
湖里区:海天路8号
鼓浪屿:康太路16号
集美区:北部工业区天安路78号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2409室
同安区:三秀路197号
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行四楼
收费员为何不亮证
有读者问,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说,收费员要亮证收费,收费时一定要开具专用票据,但现在并没看到收费员佩带专门的征收证件,这是怎么回事?
市环卫处负责人解释说,市物价局正在安排收费员的培训工作,预计在下半年完成,到时所有收费员都要亮证收费。在亮证收费之前,市民可根据收费标准和是否开具专用票据来判定自己缴纳的是否是垃圾处理费。
市环卫处负责人提醒单位和个人,5月1日之后,如果发现收费员没有开具专用票据,市民可拒绝缴纳,并向环卫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235100。
一户多房如何缴交
有市民问,我有两套房子,都征收垃圾处理费不合理,政府部门应该考虑这一特殊情况。
市环卫处负责人说,确实,厦门不少人有两套以上住房,但很多人多买房是为出租获益的,既然有出租行为,就必然有租住者,也必然会产生垃圾。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已考虑过这一问题,最后确定还是按实际房屋数量来征收。
卫生服务费等停收
市环卫处说,垃圾处理费征收后,原来的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停止单独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转运、处理费用的总称。为统一收费,将当前已收取的卫生服务费(包括除四害费)和垃圾代运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并收取。(来源:厦门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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