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消息自5月1日起,一批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生活消费
多付价款违法经营者应退还
5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开始施行。
该法规明确,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经营者拒不按照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安装空调必须离地2.5米
由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发布的《房间空调器安装质量检验规范》从今天开始施行。
规范对“室外机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等40项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此外,还附加了很多简单易懂的图表,并列举了“肥皂水检漏”、“测电笔通电检验”等一批便于操作的检验方法。
价格标准
政府定价应听社会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5月1日起施行。
规则明确,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可以向定价机关提出制定价格的建议。定价机关制定价格时,应当对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对相关行业、消费者的影响。
卫生防疫
因工作染血吸虫病享工伤待遇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
条例规定,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
影视文化
电视剧生死观众说了算
由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每月5日前,省级管理部门、中直单位制作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要统一将核准的所辖制作机构上月所有拍摄制作剧目的备案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广电总局接收备案材料的专用电子信箱。广电总局按规定对拍摄制作剧目备案材料进行查验、核准,于每月5日申报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
但这个办法同时规定,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及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仍按原有的管理规定执行。此外,拍摄制作备案中的非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剧目,如果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的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特殊题材,拍摄制作备案前须征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
外汇管理
居民每年可购兑2万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并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三项新调整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作出具体安排。这一新的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先核准。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服务贸易项下费用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凭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超过上述限额的,按原规定办理。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境内居民个人在年度总额内购汇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办理;超过年度总额购汇的,经银行审核外汇管理规定的真实需求凭证后办理。外汇局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再实行核销管理。
食品安全
“小果冻”禁销
新的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国标,消费者常食用的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6.0厘米。新国标还规定: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应小于3毫米等。
目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仍可销售至今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