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张强(化名)免于刑事处罚。今年1月7日凌晨5时许,张强饮酒后驾驶尼桑小客车超速行驶,将隔离带上的行人郭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