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4月28日,记者从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获悉,环保系统重点监控的第一批25家省级污染源企业将全部装上计算机监控设施,用高科技“眼睛”盯住企业的所有排污行为,违法超标排放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贵阳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污水处理厂、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碱厂、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醇酒厂等25家省级污染源企业,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目前,省环保局对列入今年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单位名单的排污企业,以书面形式作出了在7月底前限期完成的要求。
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企业所采用的自动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取得国家有关的环保资质认定并符合省环保局有关规定要求。在与省环保局监控中心联通的基础上,保证与省、市地州环保部门联通。凡辖区内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均须安装数据接收软件,并指派专管人员对辖区内的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对故意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或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
根据实施进度,省局监控中心在6月底前建成使用,市地州在年底前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2010年前,完成全省112家省级重点污染源所有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工作。
作者:王桥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