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4日电 (记者储国强)记者在陕西榆林市榆阳区法院采访时碰到一桩怪事,不仅法院内部的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在公示牌上身穿法官服,在日常工作期间电工及临时工保安等还身穿警服在法院内部活动,使许多人误认为他们是警察。
记者日前在榆阳区法院办公室采访时,一位身穿警察服装的工作人员在旁插话。当记者询问他的工作单位时,他回答:“我是公安局的,你到派出所去问。”
在法院一楼大厅公示栏工作人员照片中记者发现,刚才自称公安局的那位“警察”竟是法院工作人员,而且身穿法官服,不过身份既不是法官也不是书记员,而是法院内部的一名电工。同样,这个法院的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身穿法官服的照片也在公示栏里。
在榆阳区法院一楼和二楼门口,保安也是身穿警服,右臂上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臂徽,胸前亮闪闪的警号十分显眼。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都是临时工。“我们的警服是到这儿后法院发下来的。”
在一楼大厅,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办事的群众。他们反映,穿警服的肯定就是警察,不知道这里的“警察”是保安。
据陕西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法官服和法警服的穿着对象有严格规定,法院系统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绝对不能穿着。记者就此事采访榆阳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韩秀奇,他说:“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当事人不会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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