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5月4日电 (何广怀、陈俊峰)深圳盐田港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日前从深圳市国税局获得了采购国产设备的退税款450多万元。据介绍,受到国产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深圳近年有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国产设备代替进口设备。
来自深圳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有21户企业申报,共获退税1841万元;2004年申报企业增加到52户,共获退税4557万元;2005年申报企业有57户,共获退税4754万元。采用国产设备的项目中,不少是深圳市重点引进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如南海西部石油、妈湾电力、南山热电、南方中集、赛格三星、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
深圳有关外资企业人士表示,采购国产设备可以享受退税政策,为企业节省了资金,因此在同等功能、具有相当竞争力的设备里,国产设备已成为企业的首选。不少国内企业生产的设备现已接近国际水平,并且成本价格较进口设备低,安装调试、后期维护都较方便,使其竞争力增强。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这类设备属国家鼓励类投资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深圳国税局提醒外资企业利用这项优惠政策时,要及时备案,在订立合同一个月内,企业需要到主管的税务机关办理国产设备退税申报的备案手续;还要及时取得有关单证,并在购进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报。此外还要注意,已获得退税的国产设备,企业在规定的监管期间内只能自用,不得转让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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