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本报有关天然气初装费的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获悉,“五一”前,省物价局以特急通知的形式下发《天然气申请安装收费问题的通知》(讨论稿)意见函,向各市物价部门及杨凌示范区计划局征求意见,以规范我省天然气安装收费问题。
讨论稿共4条,附有城市居民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收费标准表。讨论稿第一条就明确了申请天然气安装时,用户需缴纳的收费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专项费用,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专项用于天然气公网建设。
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该费用实行分级管理,设区市所在地城市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由省物价局核定;其他市、县由授权各设区市物价局核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该讨论稿制定的城市居民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的收费标准为:宝鸡、咸阳、西安三市为1300元,渭南1100元,铜川为1200元,杨凌为900元。延安、榆林两市委托当地物价局制定。
省物价局要求要加强对天然气安装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按照规定进行收费,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要予以查处,并要求各城市天然气公司要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