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实习生 吴东刚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一位警察通过信件将仿真枪泛滥的状况告诉了作家柯云路,希望社会重视他的忧心。柯云路表示不了解仿真枪,但看到很多报道中“犯罪分子拿它实施犯罪”。因此柯云路将警察来信放在自己博客上,希望大家看到警察荒诞的一次出警记录,更希望大家重视仿真枪的危害。 尊敬的柯云路老师:你好,作为一名嫉恶如仇的普通民警,我对最近不断发生的仿真枪事件深感忧虑,特别是上月发生在我身边的一次出警行动,让我深深感到当前仿真枪的治理工作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紧要的关头。事情还得从2006年3月8日说起。当天上午11时左右,我所在的重庆上清寺派出所接到市110报警中心转来的一份涉枪报警案。据目击者称,其在办公室偶然向窗户外休息养眼时,竟然发现对面的银行大楼里有人正持枪作射击状,紧接着,又传来三声非常响亮的枪击声,他当即被吓坏了,以为是该行发生了持枪抢劫案,出于一个公民的责任感,遂立即报警(当天的市110接警中心应当可以查到该记录)。所长立刻带了5名民警共6人(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求是两人出警即可)赶到辖区内案发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经过该行保卫处的配合,查获仿真枪一把,其仿真程度相当高,除该枪械本身是全钢打造外,只需要更换几个小部件,再配以真子弹,完全可以作为枪械使用。后据使用者自述,其只是对枪械特别感兴趣,在银行内自己的办公室进行试射而已,反而怪报警者多事,认为其纯属大惊小怪。这样的结果真让人哭笑不得,该银行员工对待此事的态度更让我震惊莫名,久久无法平静。一个重点防枪、防抢劫的特殊部门内竟然发生这起事件,不能不说明大家对仿真枪的危害性和问题的严重性是多么的漠视,长此以往,怎么得了……但愿此信能引起一定程度的重视和反思,加强全社会对贩卖、使用仿真枪的行为关注,最终达成从立法的角度限制该类行为的目的,则不枉我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所应具有的一片良苦用心。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2006年4月28日
调查篇:夫子庙150元一把AK47
读者报料称:夫子庙附近的玩具商店里有小贩卖手枪、冲锋枪、狙击步枪等各种各样的仿真枪,而且颇具威力。昨天上午,记者暗访了南京夫子庙这几家兜售仿真枪的商店。在南京夫子庙苏豪丝绸商场旁边的龙门街上,记者在一家商店看到了摆在货架上的仿真冲锋枪。“这种冲锋枪是打BB弹的,先把子弹放进枪膛里,然后拉一下就可以发射了。”记者看到,店主所谓的BB弹是一种黄色的圆型小珠子,硬度和石头差不多。当记者问这样的子弹会不会伤人时,店主则告诉记者“枪口不要对准人就行了”。记者现场试了一下,枪上膛力度非常大,子弹打出去时声音非常响,很逼真,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在南京夫子庙东市场一家玩具店,店老板这样告诉记者:“玩过CS的人都知道MP5和AK47两种型号的冲锋枪,我们专门卖这两种。一般人都不敢卖,其他地方有得卖的话,你也不会到我们这里来了。警察查得紧,大约半个小时就来查一次。你要的话,说好型号,交了钱,就赶紧拿走!”店主继续鼓吹道:“子弹是可以连发的,七八岁的小孩都能玩,很好操作。来,150块一把!”除了各种地摊和小商店外,销售仿真枪的另一个主要流通渠道就是网络,记者在百度里输入仿真枪专卖几个字,立刻有几百条信息弹了出来。而西祠胡同上有一个叫“香港枪模专卖”的讨论版里,卖主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记者给他发了个短信,表示想了解一下仿真枪。过了一会儿,对方把电话拨了过来,告诉记者他人在上海,问记者看中了什么样的仿真枪支?记者假意表示看中了一款EAG1∶1AK47突击步枪,对方表示目前这种枪的价格是3000元。“这些枪都是进口的,所以价格比较贵。”卖主同时表示不能当面交易,只会通过快递公司来交易。他告诉记者,这种枪是不能邮寄的,邮政部门发现后会没收,但是快递公司不会,只要地址准确一两天就可以拿到货。他表示,外地生意基本都是通过快递公司来完成的,从没失手过。
案例篇:用仿真枪犯罪现象增多
歹徒持枪洗劫私家车主
利用仿真枪犯罪现象日趋增多,在公安部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检查仿真枪经营网点十万多处,收缴各类仿真枪三十多万支。日前,南京警方抓获了一个利用仿真枪犯罪的团伙。邵强、丁波、朱永刚是从安徽到南京打工的老乡,几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在异地倍感亲切,很快成了朋友。2006年1月初,因为生活窘迫,他们凑在一起商量谋生的办法。但商量的结果却是抢劫单人驾驶的私家车。预谋好后,邵强等人带着仿真手枪、刀子、胶带和租借的轿车,整日游荡在南京市区寻找目标。2006年1月18日凌晨,邵强等人在鼓楼区的一条巷子里截住了驾车回家的张勇。张勇刚从车上走下,就被邵强等人拖到了他们租来的轿车上。“哥们,借点钱来花花。”邵强等人用刀、枪指着张勇,抢走了张勇的手机不说,还从其身上掏出五张银行卡,逼着张勇说出密码后,由丁波前去提钱。取得钱后,邵强等人把张勇丢在了浦口的一个工地上,驾驶租来的车和抢来的私家车逃回安徽老家。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租来的车上装有GPS定位系统。也就是说,在张勇脱险报案后,他们的一举一动已经落入了南京警方的监控。逃回老家后,兄弟几人在一家大酒店开怀畅饮,举杯庆贺“首抢大吉”。就在他们把酒庆贺的同时,行动迅速的南京警方已在大酒店周围布控完毕,就等他们自投罗网。4月20日,警方出具了起诉意见书,认定他们涉嫌抢劫罪。
管理篇:管理仿真枪法律有空白
记者采访律师了解到,虽然法律在枪支和仿真枪支定义上都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打击仿真枪买卖和使用上,还缺乏详细的法规。根据《枪支管理法》44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购买和使用仿真枪支的人员,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的约束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