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定居台湾的一名大陆新娘向台教育当局申请学历采认遭到拒绝,因此提出行政诉讼,台湾法院一审判决台湾的“教育部”败诉。对此,台湾法律人士认为,如果案件判决台教育当局败诉定谳的话,那么台“教育部”必须认可大陆学历。
据台湾媒体报道,嫁到台湾的郑旭智,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是台湾“教育部”在1997年公告认可的“73所大陆高等学校”之一,但是她申请采认,却遭到拒绝,案件经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台湾“教育部”既然“没有废止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和采认办法等相关法令”,就必须要审查认可郑旭智的大陆学历。
台湾律师黄达元认为,只要“教育部”不再提上诉,或是台湾的“最高行政法院”仍然判决郑旭智胜诉,那么即使教育当局现在才废止相关法令,也不能不受理郑旭智提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