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超詹遥)昨天,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重庆市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征求市民意见。
《办法》规定,城市公共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办法》还规定,投资建设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对系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其合法权益。市民要对该《办法》发表意见,可以登陆“重庆市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