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 蕾 通讯员杨鸿魁)记者7日了解到,为了维护招标市场秩序,呼市建委招标办日前出台新规定。规定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代理业务时,要实行代理机构信用手册登记制,信用手册由招标办统一颁发,记载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所代理项目业绩考评等,在办理招标代理项目时,代理机构必须持有信用手册;加强了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定了评标专家“十不准”,并且对评标专家打分做了新规定,即公开招标评标专家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此确定最终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执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中标通知发出前,要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的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