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王立功 阚文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索要债务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可刘某却采用暴力手段,用手铐将他人铐住后严加看管,结果自己被戴上手铐送进了看守所,日前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刘某家住肥东县城店埠镇,家住合肥的杨某欠刘某33500元钱一直未还。2005年3月15日凌晨零时许,刘某邀集张某、丁某(均已判刑)窜至合肥市双岗菜市场,将杨某及其女友程某带到肥东县城古城路刘某的住处,逼杨某还债,并对杨实行看管。3月16日上午,刘某将毒瘾发作的杨某用手铐铐住。之后,杨的女友程某乘机外出向肥东警方报案,当日下午1时许,杨某被公安民警成功解救。刘某则因非法拘禁他人被警方刑事拘留,2005年11月17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以索取债务为目的,没有实施暴力及有悔罪表现,对刘某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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