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养的狗咬伤了他人,狗主人瞿某称,狗咬人应该由狗赔偿,他本人拒绝赔偿,同时将上海南汇区法院的执行法警咬伤。瞿某的这个黄金周就此在班房中度过。
去年8月15日,瞿某饲养的狼狗咬伤了杨某。杨为此诉至上海南汇区法院,法院判瞿赔偿3300余元。
4月29日上午,南汇区法院至瞿某家中现场执行时,瞿某公然对抗执行,法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在执行法官宣布对其拘留时,瞿用嘴咬、推搡等方法攻击实施拘留的法警,意欲逃避拘留。最终,瞿某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