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五一期间加班,莫忘了领你的加班工资!5月1日至7日由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两部分组成,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标准/20.92天(劳动者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标准/20.92天×200%×加班天数。
前3天加班费为“三薪”
其中,5月1日至3日属于法定休假日,4日至7日为休息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即5月1日至3日)中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即5月4日至7日)期间工作的,可以另外安排员工补休,则不需支付加班费,如不另外安排补休的,必须向员工支付不低于日工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五一期间,前3天加班费为“三薪”,后4天加班费为“双薪”或另外安排补休。
不给加班费可以投诉
成都市劳动监察总队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除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上班,员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索取加班费之外,工作8小时以上仍需加班的,用人单位须支付不低于其日工资150%的加班费。同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加班时间累计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