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日前下发各地和各部门。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强调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意见认为,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等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关单位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社区组织联营共建。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组织,或通过小时工、非全日制工和阶段性就业等灵活方式参与社区服务。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就业,社会保障,救助,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并且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