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帆记者江敏)记者打通了遭宋女士投诉的地产公司电话,工作人员承认,公司确实对业务员有“一单生意必须收到房款总价的2%作为佣金的规定。如果收不到规定的佣金,原则上业务员需要自己贴钱补齐。”
同时,沪上另一家知名中介的业务员韩先生表示,自己的公司也有类似的规定,据他所知,这几乎是业内的行规。 “因为有规定的压力,业务员想尽办法也要将2%的佣金拿到手,如果免掉了一方的佣金,那只有从另一方口袋里把钱补回来。当然,哪怕生意不做也不会有业务员傻到去掏自己的腰包。”
对于收不到2%的佣金,业务员贴足的做法,一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规定一般都有些变数的,比如对于中介公司的优质客户而言,适当地给予部分优惠是很多中介公司允许的。
一家品牌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只是上限,并没有下限的规定。之所以现在不少中介公司做了2%的硬性规定,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中介之间要规避打价格战、导致行业利润下降的现象。不过该人士同时告诉记者,目前市场情况一般,在只要有业务可做的情况下,很多的中小中介公司只收取1%的佣金的情况也经常出现。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中介公司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赢得更多的客户,买卖双方都可以和中介公司在佣金上进行讨价还价,不少的中介公司为了吸引客户,还刻意地压低中介佣金。
投诉事件成评奖指标
本报讯(记者江敏)日前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主办的第五届“金桥奖”评选揭晓,2005房屋中介20强企业、2005营销代理20强企业名单新鲜出炉。
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作为一个权威的奖项,金桥奖不仅仅重视的是中介公司的业绩,此次评奖还包含了工商记录,其中投诉事件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