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工业用地“新政”
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夏先清实习生陈希)工业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逐年缴纳租赁金。“土地年租制”将让落户四川企业受惠于这种用地方式,是因为我省推进工业强省进程中,在工业用地政策方面有了新突破。
为落实工业强省战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系列“新政”降低工业用地门槛。推行土地年租制,鼓励工业企业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逐年缴纳租赁金,只是降低工业用地门槛的方法之一。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配置国有土地……
对新上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集中区,同时实现集约用地的目标;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鼓励需要搬迁改造的工业企业进入工业集中区(园区),原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增值部分,可按企业投资规模大小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和优势企业的扩建,允许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地价可按土地取得成本或基准地价的70%确定。对重大工业项目,可启动工业用地地价成本补贴机制。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宋光齐称,除涉及群众生活及社会稳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外,暂缓各地非工业的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工业用地倾斜,重大工业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切实保障工业项目及时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工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项目,加快用地预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