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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浪到流浪,由于种种原因,流浪儿童族群中的一部分,注定无法驻足。而民政系统的救助站和福利院因法律原因也无法收留他们……记者于近日走进中国大陆首个地方性的全天候专业从事流浪儿童援助和保护工作的民间非盈利机构。
儿童救助遭遇盲区
4月20日,阳光透彻。
记者来到宝鸡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时,正赶上孩子们吃午饭。刚刚结束早上的文化课后,他们从教室径直跑向餐厅。而此时,两个从外面姗姗来迟的女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与其他孩子相比,她们穿着要得体得多,乌黑发髻上靓丽的发卡随着轻快的脚步不断闪动,丝毫看不出“流浪”的迹象。打饭时,也少了其他孩子的拘束,管理员轻拍她们的头部,眼神相互交流之间透出久违的熟识。
经了解,两个女孩是一对亲姐妹,在该中心获得救助已长达两年之久,这种情况在国内其他救助站绝无仅有。
早在2003年底,姐妹二人被宝鸡县救助站转送到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中心接收后,便按照以往的救助程序开始寻找其父母。根据10岁姐姐的零散叙述,中心仅了解到,姐妹二人祖籍河南,出生在宝鸡,父母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流浪前,母亲因离家出走被父亲遗弃。根据极其有限的线索,中心在接收她们半年后,通过户籍管理部门终于找到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但与孙辈从未谋面的老人们无一例外的拒绝了抚养要求。
中心由此遇到了救助工作中的尴尬。
“这种尴尬,并非存在于我们一家,在国内其他救助站中也存在。”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执行经理杜成飞说,目前国家对流浪人员提供的救助主要是紧急救助,但并不适合所有需要救助的人。按照规定,救助站接收流浪人员后,应该在3个月的法定期限内将其送回原籍。如果遇到姐妹俩的情况,3个月的时间根本无法查清其家庭情况。若将她们送回祖籍河南,当地民政部门却无法接收,姐妹二人是未成年人,在河南无住处,甚至连户籍都没有,由于祖父母又尚健在,民政部门也无法按孤儿予以对待。
重蹈流浪之路,将是姐妹俩惟一的选择。
应该看到,在如何保护流浪儿童方面,目前法律并没有提供明确而可操作的界定。民政部2003年8月1日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细则》中,没有对流浪儿童做出专门性规定。但儿童和成年人无论从心理和法律地位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应当区别对待。流浪儿童较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伤害,更需要得到法律保障。
如果没有援助中心的收留,姐妹俩的发髻上将看不到那闪动着的靓丽发卡,也不会被安排到附近的小学继续接收教育。杜成飞坦言:“这样的超期救助是建立在违反现行救助法规基础上的。”
民营资本首次介入
民政部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流浪儿童中年龄小于7岁的占到10%,8岁到12岁的占23%,13岁到15岁的占63%,16岁到18岁的占4%。确定流浪儿童的标准为:年龄在18岁以下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的人。
这些特殊的儿童群体居无定所、食无保障,或乞讨或被迫偷盗,流落在街头的时间从数天甚至数年不等,他们没有可安身立足和长期稳定成长的归宿,已习惯于被家庭和社会所遗弃。由于宝鸡地处陕、甘、川交汇处,陇海和宝成铁路穿境而过,因此流浪儿童较多。5年前,无国界医生组织合作组织选择宝鸡,与当地民政部门合作开办了宝鸡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利用慈善捐款致力于对流浪儿童的救助。除资金来源外,其性质与国内其他救助站完全相同。
今年3月,无国界医生合作组织与民政部门的合作周期已满,退出了救助工作。但作为当地救助流浪儿童的惟一机构,中心迫切需要继续运营。长达5年的专业救助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心培养出了一批成熟的中方社会工作者,无国界医生组织合作组织决定继续为中心提供资金帮助,但不再参与具体救助工作。
3月15日,宝鸡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成立,其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由此成为中国大陆首个地方性的全天候专业从事流浪儿童援助和保护工作的民间非盈利机构。机构由无国界医生组织法国部宝鸡流浪儿童援助项目的前中方员工组成,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全部退出,民政部门不参与中心的具体救助工作,仅行使监督权。
作为民政部门的监督代表,宝鸡市救助管理站的伍宝锋告诉记者,由于流浪儿童的法定临时监护权仍属于民政部门,救助中心无法完全独立完成救助工作,因此民政部门在救助中仍发挥着作用,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协助查询被救助儿童的家庭情况。目前,无国界医生组织已于3月31日正式撤出,但对此项目的资金支持会延续到今年6月30日。为确保中心持续平稳发展,无国界医生组织将会在资金、国际筹款和对外宣传等方面给予新星援助无条件扶持性援助。同时一些驻华外资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主动与中心提出联系,期望能在筹款、宣传等方面义务服务。
从4月1日成立至今,在中心接受救助的人数一直稳定在十余人左右。4月20日当天,共有11名流浪儿童正在接受救助,低于中心60人的救助容量。
救助中心成“治疗社区”
“这里天天有人走,也会有新人来。”8天前被送来的11岁新疆维吾尔族小男孩说,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和妈妈联系上了,他现在很想尽快回到父母身边。
为这些孩子教授数学的施彩凤老师告诉记者,儿童在救助期间每天早上8时到11时50分统一接受文化课教育。根据年级不同,科目包括语文、数学、绘画等,中心甚至为他们开设了简单的法治课,教授他们一些自救的方法。让施彩凤头疼的是,有的孩子爱面子,虚报年级。这些孩子与她过去在普通学校教学教授的学生不同,个性过于鲜明,绝大多数刚来时不会说实话,老师除了代课外,还要与他们进行感情交流,协助其他工作人员了解流浪儿童的真实家庭情况。
“中心的目标并不仅限于帮助流浪儿童回归家庭,而且要培养他们的适应能力,预防回归后再次出走。”中心负责人杜成飞说,他们会对每个首次进入中心的儿童进行医疗评估,孩子会被带到医院进行体检,医生提供的都是义务诊疗。根据儿童的健康,中心会选择合适的医院并提供医疗经费。同时,中心还配有一名护士,专门给儿童进行疫苗接种和日常保健工作,
杜成飞认为,造成儿童流浪的原因主要包括其自身疾病、父母死亡、离婚、教育不当或者贫困和自然灾害等。每个孩子内心都有一段辛酸的故事,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心理创伤。
鉴于这种情况,中心为流浪儿童提供了心理辅导,配备了两名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帮助孩子建立对中心的信任感,还会针对不同的孩子,设计不同的治疗方案。
记者在中心看到,餐厅当天为受救助儿童提供了三素一荤的饭菜选择,工作人员与孩子吃的是同样的饭菜。男女宿舍分设在二、三楼。由于受助儿童人数少,每个孩子都能睡到下铺,床铺出乎意料的整洁。而这些,都归功于专职的保洁人员。记者了解到,每晚都会有一名工作人员专门照顾孩子,工作人员是绝对不能在孩子面前有诸如抽烟这样的不良行为发生的。
对于一些具有可塑性的儿童,中心会提供长期的救助。一名来自甘肃省定西地区的16岁男孩何强被初次救助时,中心了解到他确无生活着落,但却完成了高小学业,便提供学费让他完成了职业技术学习。现在,那名流浪儿已经在城市从事厨师工作,走出了流浪生活的阴影。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年都能接受到来自何强的问候。
最大的困难不是钱
在援助中心,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在院子里打着乒乓球、羽毛球。这里实行的是开放式管理,没有像传统的救助站那样具有束缚感。
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天轮休的中心负责人杜成飞乘公交车赶到中心。他说,平时的各种应酬都会尽量回避,一个应酬下来可能就会花去一个员工的月工资。中心目前以专职人员为主,避免志愿者凭热情而不能长期坚持的弊病。尽管工资只有原先的一半多,但工作人员已经把救助作为一项事业来做。
截至现在,中心已经落实到营运资金80多万元,与最高150万元的年运营费用存在差距。杜成飞坦言,只要工作做到位,资金来源还是不用发愁的。凭借无国界医生组织的筹款网络和中心工作的影响力,帮助筹款热心公益的人很多。
中心和当地一家会计审计事务所签订了合同,以保证账目的透明公开。根据以往的运营情况,不低于40%的营运资金用于对流浪儿童救助,包括日常生活、教育投入以及送返儿童、回访和开展社会调查。
但工作人员感觉到,中心遇到的最大问题并非资金,而是公众对于他们这种救助方式的认可。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从事救助工作的官员认为,中心实施的救助过于全面,与我们的国情不相适应。
杜成飞相信,这种人性化救助模式将是今后国内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发展趋势。
中心救助过的儿童,或被家庭遗弃、或是家庭压力、暴力、虐待以及极度贫困的受害者,甚至曾被犯罪团伙操控利用。对于这些孩子,中心通常会尽量遣返回原籍。但有些儿童因为身体或智力残疾,其中的部分孩子就会被送到当地福利院。由于福利机构担负着大多数残疾幼童和孤儿的看护,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员工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等问题。加之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的原因复杂和特殊性,在经救助部门临时救助后,多数儿童又重新流浪为生。依据以往的救助体系,很难为这些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康复和足够的医疗帮助以及教育服务。如何解决这一社会现象,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救助数量达24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日前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要求,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将在今年底全部建立。而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8月至2005年底,已建成的保护中心救助流浪儿童数量达24万人次。
新星援助中心每年接收和救助流浪儿童的数量不等,很多流浪儿童没有被正式接收,但同样得到了中心的帮助,成为他们的庇护所。根据中心的统计,自2001年以来,中心累计接收了350多人次的流浪儿童。其中有56.7%来自宝鸡以外的甘肃、山西、宁夏、新疆、黑龙江和广西等地区,有60%的受助儿童都是第一次流浪。中心去年接收流浪儿童的数量增加至160人,预计今年将会增加到170人次左右。
很多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在询问儿童的相关情况时,往往会遭到排斥。新星援助中心考虑到了尊重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打破了传统的救助体系,与国内近140个其他救助站不同,中心着重解决流浪儿童的社会回归问题。儿童被送返后,中心会在3个月内通过家庭、学校进行及时回访,直至完成至少半年的电话回访防范制度。
中心的工作模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非常高的评价。2005年3月,中心受邀参加了由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英国儿童救助会等在北京举办的中国首届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中心实施的心理辅导和早期干预及医疗援助等核心工作得到了关注。
杜成飞认为,今后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记者目前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望今年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并成为一部具有可操作性的实体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确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儿童优先原则”,并将在总则中首次写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这些正在悄然发生的变化让中心的工作感到欣慰。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让所有儿童成为家庭幸福的源泉,而不是带来利益的工具或沦为家庭矛盾的受害者。(文中提到的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