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许,二十多人围住了西安兴庆路61号“兴庆大厦”售楼部。这些人气愤难平:2000年,他们顺利办理按揭贷款,将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备案,购买了该大厦内商品住房,此后几年,他们坚持向银行还贷,盼望早日住进新房。 但是现在,他们的购房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已购房屋即将被别的公司重新出售。
2000年低价购买商品房
王某是此次购房者之一,他拿出了厚厚一沓购房手续,包括2000年10月份左右与售房公司签署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在银行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手续以及相关公证手续,其中《商品房购销合同》经过了西安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这些文书资料显示:王某以每平方米1535.04元的价格从陕西大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公司”)购买了兴庆大厦面积逾100平方米住房一套,首付4万余元。“当时,这个地段的房屋价格大致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正是考虑到价格相对较低,相关手续又齐备,我们才有意买下。”
与王某一样购买该楼盘的还有20余户,他们大都是工薪阶层,收入较低,在此处买房,也都是考虑到房价偏低的原因。
房款并未汇入大兴公司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大兴公司应于2001年5月30日前交房。“逾期公司并未交房,想到房子主体已起,交房是迟早的事,我们还是按时到银行还房贷。”王某说,后来,在房子始终不能交付的情况下,他和其他购房者分别将大兴公司告上碑林区人民法院。
今年4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令购房者们大吃一惊。原来,签订购房合同时,正值大兴公司被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方公司”)收购的手续完善期间。“购房者所持与大兴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系圣方公司在控制大兴公司期间以大兴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中加盖的大兴公司公章不是大兴公司移交给圣方公司的标有中英文字样的公章,而是圣方重新刻制的公章,圣方公司至今未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购房者交付的首期房款、银行代付的房款等移交给大兴公司。”
法院还依据“签订合同期间预售证已过期”等,一审判决购房者与大兴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冲突双方都说被冤枉
昨日,购房者们将兴庆大厦售楼部围住后,双方一度发生激烈争吵。购房者拿出了银行要求其按期还款的《民事裁定书》,说:“房价每平方米涨到3000多元了,我们不但没拿到房子,反背了一身的债务。”他们希望大兴公司能够返还他们当初所购房屋。
售楼部一位大兴公司刘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他说:“当时圣方公司负责办这些事的是唐李,唐李现在逃跑正被公安通缉中,而当时他私刻我们的章子,以我们的名义把房子卖出去了,我们根本不知情,让我们成了受害者。”记者从法院判决文书上查实,此次购房纠纷中,直接牵涉圣方公司前任董事长唐李。
昨日,双方交涉未果,购房者们表示,他们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本报记者 康正
唐李其人其事:1964年生,黑龙江人,大专学历。曾在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陕西瑞永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唐李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抓捕。唐李逃匿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警方悬赏25万元征集其行踪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