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吕小娟廖素蓉)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盘活存量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优化配置城市土地资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土地批租过程中滋生的腐败现象,阳朔县近日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该《制度》规定收购工作由发改委、建规、经贸、审计、财政、林业等多个部门配合土地储备交易所,在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自主依法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对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和公路、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以及旧城改造用地、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商品开发和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等进行收购储备,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实行有偿划拨方式供地,从而对土地进行有效开发,逐步实现净土地出让,以提高土地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