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围绕孩子斗气,探视权执行案难度成为各类执行案件之首
两口子离了婚,双方却围绕着孩子接着斗气。由于认为前夫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母亲竟然要法院作为父亲探视时的保人。孩子的探视权在父母离婚后往往成为双方维护各自利益的“筹码”,由此给孩子心理造成伤害却常常被忽略。 案例难为前夫,让法院担保探视
两年前,10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婚了,小刚被判跟随母亲陈红,父亲李磊按期支付抚养费。不久,李磊以陈红不让他看儿子为由,拒绝继续给付抚养费。陈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夫按期支付抚养费。
李磊称,由于前妻阻挠,他已几个月没见到儿子了。门头沟区法院的樊颖法官多次找到陈红,劝说她能让父子小聚一下,可是对方就是不肯松口。直到樊法官做通了孩子姥爷和姥姥的工作,事情才有了转机。“我同意交出孩子,但前提是法院要做担保。”陈红说。樊法官犯了难,法院没有给当事人做担保的规定。没办法,樊法官只好承诺说:“我作为法官担保孩子在两天内准时归还。”
执行当天,陈红不愿见前夫,是樊法官把小刚接到法院交给李磊的。亲父子相见却多了几分陌生。“我的好儿子,想死爸爸了。”李磊不停地亲着儿子。48小时后,李磊将儿子“还”到法院。樊法官最终送孩子到陈红家,一颗悬着的心才得以平静。点评抚养费纠纷渐成探视门槛
“与探视权有关的执行案件是各类执行案件中最难的,因为法官必须要做人的工作。”樊法官告诉记者,不少父母为了能探视孩子,干脆以支付抚养费作为交换条件,而因无法探视引发的不支付抚养费的执行案件呈上升趋势。谈到“以法院名义做担保”的事情。樊法官形容当时的情形说:“孩子母亲是放心了,可我的心悬了48小时。”“类似的情况给孩子心理造成的二次伤害究竟有多深,离异的父母往往不会去考虑。”樊颖法官告诉记者,可“阴影”是很难消失的,将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案例登门探视拌嘴,怒打前妻
4年前,张强与妻子苏雨离婚,独生女毛毛跟着苏雨生活,可是两人却因探视孩子的问题常闹别扭。有几次,张强去苏雨住处看望毛毛,结果被对方轰了出来,心里很不舒服。今年3月12日19时,张强赶到苏雨住处,想看看自己的孩子。“我敲门没人回答,就推门进去了。”张强回忆说,当时,前妻和女儿正在屋里玩。苏雨问,怎么没敲门就进屋,他不耐烦地说“看孩子还用敲门”?谁想苏雨突然推了他一把。
“我生气她不让我看孩子,没想太多就动了手。”张强把苏雨摔倒在地,朝她的头和肩部打了几拳。9岁的毛毛跪着拉住父亲,口里反复喊着:“爸爸,别打妈妈!”听到女儿的叫声,张强停了手。不久,警方将张强抓获。经鉴定,苏雨左耳膜穿孔。记者在庭审后采访了张强。“你认为这样做会对女儿心理造成伤害吗?”记者问。“应该没什么吧。”他回答。“把孩子母亲打伤,想过孩子会恨你吗?”“我相信孩子不会恨爸爸。”点评探视纠纷,孩子心理再受伤
门头沟区检察院余海检察官介绍说,在离异家庭中,父母间的矛盾将因此可能被激化,因探视权引发的纠纷会随之出现。“此案中,未成年的女儿看着父亲把母亲打成轻伤,会对孩子心理造成二次伤害,这种心理伤害是很难抚平的。”门头沟区法院的任成会法官也认为,这种社会现象值得人们广泛关注,因为对孩子的二次伤害程度很难估量。(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晨报记者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