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女孩口述:一夜情不那么好玩 以后我会还钱
【金陵晚报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 王聪
现在是凌晨三点二十三分,再有两小时,天又要亮了,昨天下雨了,不知道今天会不会再下,我好烦,我也好累,今天出去真想被司机撞到,最好把我撞死!
我不知道我写这篇文章会不会遭到非议,但是我有勇气写了,也不怕了,其实我写这帖子更多的是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我是个22岁长得不算很漂亮的女人,家不在南京市里,现在没有工作,在南京城里到处漂,不是我不想工作,我是没办法工作,因为我怀了六个月的身孕……
这个孩子是我玩一夜情时留下的,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有人会讲我麻木,都六个月了,还不知道啊,之前干吗去的呢!其实讲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要不是因为几个月没来月经,我还真的想不到自己已经有了!
我可以跟帮助我的人签个合同,等我把孩子做了,可以工作了,我把这个钱还上!
在都市寻找的丑小鸭
2006年5月6日(以上为帖子内容摘录)
昨天,登在某论坛南京版的一篇帖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网名叫“在都市寻找的丑小鸭”的女孩说,她今年22岁了,没有结婚却已经怀了6个月大的孩子。她希望有人帮她把这个孩子打掉,她可以跟帮助她的人签协议,等孩子打掉后,她可以打工把钱还上。
帖子一出,顿时引起了版内众多网友的关注,近百人纷纷发表了各自的评论和看法。一些网友也通过QQ聊天或见面的方式,与女孩取得了联系,他们证实这件事情是真实的,那女孩的确需要帮助。
应记者之托,该版版主于昨天上午10点在鼓楼广场约见了女孩。
版主告诉记者,他在与女孩的交谈中了解到,女孩对她的过去显得非常的后悔和无奈。
女孩说,都是酒吧一夜情带来的麻烦,现在希望有网友能主动帮她一把,将胎儿打掉。女孩含泪说,自己不想惊动很多人,只希望得到必要的帮助就可以了,个人情况也不想透露更多,因为以后还要生活,还要面对这个社会。女孩说,因为未婚先孕,家人已经和她断绝关系了,而且她也不是她的父亲亲生的,所以将来更不希望肚中的孩子出来以后和她一样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爸爸。
女孩说,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以后,就去药店买了不少孕妇禁用的药,希望吃下去自己肚中的胎儿能自动地打下来。她还曾想过从40多层高楼的楼梯上滚下来,打掉胎儿,但最终还是没有胆量去尝试……
“我知道错了,我只想打掉胎儿重新生活。”这是女孩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前些时候,她去南京一家医院做了检查,花了1000多元的费用,当时她就准备将胎儿打掉,医院开价5000元。女孩说,她支付不起这笔钱了。因为有孕在身,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工作了,现在用的是她以前在酒吧挣的积蓄,如今也所剩无几。去找工作时,招人单位看见她挺着大肚子,没有一家肯接收她。女孩说,她希望有网友能帮助她,去银行帮她开一个账户,解决眼前的问题,等胎儿打掉后,她保证打工还钱。
下午,记者截稿时,该论坛南京版的版主告诉记者,账户已经开好了,已有一些网友汇了近千元。
■新闻链接
妊娠14周堕胎需计生单位证明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江苏省超声诊断仪及胎儿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妊娠14周堕胎需县计生单位证明。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因医学需要,不得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选择性别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持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方可施术。”
具体而言,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非选择性别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妇女,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非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出具同意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获准开展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术前必须查验、登记医学诊断意见书、同意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施术,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置。
论坛讨论:22岁女孩面临6个月的身孕,现不知怎么办?(转载)
·辩论话题:凭什么一夜情的苦果要别人来买单? 正方:毕竟还年轻,姑且原谅她一次吧,谁都会有丧失理智的时候,这种生理上的一次过失,都是在一时冲动之下进行,后悔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在自已确实无能力解决的情况下,才求助于网友,希望社会各界好心人能帮她度过难关。
反方:拒绝捐助。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享受权利就应该承担责任!自己玩一夜情都要别人捐款,想想都觉得可耻! 【支持正方】【支持反方】【参加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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