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实习生郭莹 通讯员宋春)记者昨天获悉,对发廊女实施绑架敲诈钱财的王某等4人已被朝阳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王某等4人均以外出包夜为名将发廊女骗到王某在河北省的住所,然后以殴打、言语威胁等方式,让发廊女打电话要其亲属、朋友将钱汇至他们提供的账户里,收到钱后再将发廊女送到通州区某公共汽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