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段时间在广东闹得沸沸扬扬
的燃气初装费“存废之争”有了进展:记者8日获悉,广东省肇庆市物价局已下发通知,令房地产开发商停止收取燃气初装费。据了解,这是广东省物价部门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燃气初装费“叫停”。
广东省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的业主杨先生8日向记者出示了肇庆市物价局下发的一份《关于立即停止在房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的通知》(肇价函[2006]52号)。文件指出,“嘉湖新都市”小区的开发商“目前仍在房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该收费行为”。文件下发日期是200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