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魏靖)按照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宝鸡市日前决定,对该市渭河流域的82户环境污染企业实行分类整治,并进行全市公告。
82户环境污染企业划分为关停淘汰、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4个类型。
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县区,宝鸡市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