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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在人行道上的临时售楼部
4月29日,娄底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向娄底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质询。
“政府审批同意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建设售楼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乱作为。”“政府对此行为监管不力,属于失职和不作为。”
4月29日上午8时30分,娄底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在召开,会议严肃而紧张——这是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成立7年来,首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针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质询案,60名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矛头直指娄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除列席会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外,20余名市人大代表、公民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旁听,充分诠释了会议的透明度和被关注度。
质询 人行道上建起临时售楼部
娄底市房地产业近年来日益升温,高档次的商业街、步行街和高品位住宅小区建设如火如荼。然而,在“热闹”、“繁华”的背后,一些开发商重私利轻公益,置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绿化用地建设临时售楼部,损害了市民的利益和城市形象。很多市民打电话、写信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有人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要求人大加强监督。
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市民的建议和意见。3月22日,周安根等7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此高度重视,提出质询案的委员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几处售楼部占道毁绿的情况。
经调查,娄底中心城区主要存在4处占用人行道和绿化用地建设临时售楼部的项目,共占用人行道700平方米、绿化用地200平方米,有的没有经过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先行施工,有的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范围,更有的强行封闭人行道,建设和使用时间需要2年以上。
3月3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质询案进行讨论。会议认为,质询案提出的问题客观实在,反映了市民心声,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法律尊严。会议决定将该质询案正式列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要求市政府及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里作出答复。
问责 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建设售楼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乱作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属于失职和不作为。”
“当开发商和公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应该首先顾及公众利益而不应该只为开发商着想。”在会议上,面对市政府及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园林等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安根直言不讳地说。
“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认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政府让利、政策让步、法律让路,就可以允许乱批、乱搭、乱建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建中的发言更是一点不留情面。
“一些临时建设项目之所以能违法上马,在于有些业主不按程序办事,先直接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后再奉指令办理许可手续;有的领导明知越级报批程序违法,却视而不见、逆法而行,这种做法正是导致监管部门监管失控、失真、失职的重要根源。”娄底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彭咸度的发言可谓一针见血。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知其不该为而纵之,这不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又是什么?”一位旁听公民的会后感言,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意对政府职能部门责任的追问。
答复 坚决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面对质询,娄底市政府副市长罗德才代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负责的答复,并诚恳地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剖析质询案所反映的问题时,罗德才作了坦诚的自我批评:在中心城区出现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建设临时售楼部的现象,一方面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众利益重视不够,考虑问题不周全、不细致,一味迁就项目业主,忽视和损害了公众利益;另一方面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一些售楼部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在检查中发现了,却未能有效制止和处罚到位,属于失职和不作为。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认真总结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对市民反映强烈的4处临时售楼部的问题,罗德才代表市政府提出了严肃认真的整改方案:对春园商业步行街临时售楼部,要求临时期限到期后,按规划要求建设入口广场;对鹏泰(国际)财富中心临时售楼部在建设过程中擅自移位、扩大面积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拆除186平方米,腾出人行道面积96平方米;对已到期的九龙环球广场临时售楼部,已由市规划局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对东方豪苑临时售楼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报建手续。
此外,娄底市政府已于4月27日发出《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区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今后禁止审批占用人行道和绿化带等公共设施用地建设售楼部、工地办公室等临时建设;对施工安全围栏确需临时占用公共用地的,从严审批,不准毁绿;由市建设局筹建统一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禁止开发商单独建设临时售楼部。
表决 市政府的答复获得通过
“政府对待质询案,态度是诚恳的,答复是负责的,整改是积极的。”多数组成人员认为,“在收悉质询案后,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检讨前段工作的不足,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同时主动与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沟通,听取搞好整改的建议和意见。在常委会会议上的答复,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遮掩问题,没有推卸责任,提出的和已实施的整改措施积极可行。”
但也有少数组成人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答复中强调客观原因多、检讨主观原因少,承担责任的勇气不够,问题的整改还不彻底。”他们认为,对于临时售楼部,不管它有什么背景,不管它花费了多少钱,违法了就应当依法拆除。通过了政府审批的就应该由政府依法赔偿,开发商自己擅自建设的自行承担责任。
会议对市政府的答复进行了投票表决。在到会的2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11人投了满意票,13人投了基本满意票,2人投了不满意票。市政府的答复最终获得通过。
“不管是满意票还是不满意票,都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进行质询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与职责,质询案的认真审议和办理,充分体现了人大对人民负责的根本理念。”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长根对表决结果如此评价。
质询虽然结束,但监督并未完毕。今年年底,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再次听取娄底市政府关于质询案整改情况的汇报。吴志雄 刘白桦周华平文/图
反 响
娄底市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分别对该质询案作了长达10多分钟的专题报道。在观看了电视新闻后,在娄底的街头巷尾,市民议论纷纷,不少市民称赞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体现了他们的心声,维护了他们的利益。昨日,记者特意赶到鹏泰(国际)财富中心临时售楼部,看到石马路方向的临时建筑已部分拆除,工人正在清理人行道上的砖块。
质询就是要动真格
唐瑾 省委党校副教授
质询权是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可运用的刚性监督手段。行使质询权,不能走过场,必须面对有关单位及有关领导人。也就是说,只有敢于动真格,质询案才会有结果。这个“真格”动起来的主体,既包括代表、委员,也包括受质询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娄底这件质询案就可以看到动“真格”的力量。
要充分行使质询权,必须从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支持代表、委员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建议立法机关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尽快完善有关提出质询案和办理质询案的法律规定,增强操作性和可行性,从而使代表、委员行使质询权具有更加切实的法律保障。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需要或特殊原因”下,才可以许可城区临时建筑,临时售楼部不在此列。《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更明确规定:“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不得挤占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用地,不得占压管线。”
质询是指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严重不满或发现这些机关有失职行为而提出质问,并要求其改正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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