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年初,稷山县出台“计生奖扶对象从50岁开始领取扶助金”的政策,使计生奖扶对象领取扶助金比国家规定的60岁开领提早了10年,共有238名奖扶对象受惠。
该县计生局局长贺回虎解释了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是:对符合国家计生优抚对象奖扶条件,年龄在50—59岁之间,持有独生子女证和双女绝育证的家庭,每年8月份每人可领取到由县政府发给的扶助金100元。
(薛建登 史俊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