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措施
本报讯 (记者赵琳黄圣达)“义士”们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负伤,医院和医生如果拒绝救治或拖延救治,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全市见义勇为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一消息。
这是一个旨在避免“义士”们“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在厦门发生的会议。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在会上联合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拓宽见义勇为基金保障渠道,把政府拨款、企业赞助与群众捐献结合起来,争取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群众义捐活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更加到位,对负伤的“义士”,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全力组织抢救,不得拒绝救治或拖延救治,否则,将对直接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伤残的“义士”要依法评残,并给予一次性或定期生活补助,使他们达到本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因伤残而调整工作岗位的,不得降低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或辞退;对因见义勇为导致本人或亲属遭受诬陷、报复等威胁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等。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