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我们都已经离婚了,我带女朋友回家,与她何干?”58岁的南京某机械厂退休职工蒋先生法庭上指着坐在对面的前妻,委屈地向法官诉苦。近日,他因参与女友和前妻的纠纷,被前妻告上秦淮区法院。
前夫带着女友回家前妻猛拍照
“我们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我跟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她无权干预我的生活。 ”蒋先生称,他与前妻赵敏因感情破裂,于199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但由于双方仅有一处住房,法院判决双方仍共同居住于一幢房屋内。
今年3月,前妻赵敏向法院起诉称,去年11月20日下午,蒋先生在房内无故殴打她,造成她突发高血压,眼睛不能视物,住院治疗期间,她花去医疗费6700余元、陪护费300元、租陪护床费35元。赵敏要求法院判决蒋先生对这些因治疗产生的费用予以全额赔偿。
“她说的与事实不符。”蒋先生听完前妻的诉讼要求,激动地反驳,“当天,是我女朋友来家里看我,她挑起事端,用相机对我女朋友拍照,我的女朋友不同意,双方扭到一起,整个过程与我无关。”
蒋先生表示:“当时,我女朋友与她动手的部位在脸部,而她现在治疗的是其他部位,她的赔偿要求没有事实依据,我请求法院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调查:前夫曾默认解决个人问题时间表
鉴于这对离婚夫妻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蒋先生与前妻赵敏于1998年2月离婚后,因仍共同居住在一幢公房内,双方矛盾一直不断。2005年11月18日下午,秦淮区太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双方对房屋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他们的儿子要求父亲蒋先生在房屋问题解决后,才能谈及个人问题。蒋先生当时没吱声,予以默认。
然而,时隔不久。11月20日下午6时许,蒋先生带女友回家,前妻赵敏看到后遂以获取证据为由,取出相机对女友进行拍照。该女见后大怒,以赵敏无权对自己拍照为由,抢夺赵敏手上的相机。抢夺中,该女将赵敏背包带拉断、眼镜弄断,蒋先生为帮女友也参与了揪扭。混乱中,赵敏喊来邻居,双方在众目睽睽下揪扭。蒋先生向110报了警。民警赶到后,联系蒋先生与前妻所生儿子一起进行调解。
11月21日,赵敏分别到门西医院和军区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高血压、脑供血不足及心因性反应症,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
法院:离异夫妻互殴责任“二八开”
审理中,前妻赵敏以无法查明前夫蒋先生女友身份为由,放弃了对蒋先生女友的诉讼请求。
秦淮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蒋先生与前妻赵敏原系夫妻关系,离婚后因住房紧张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双方理应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与礼让,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蒋先生在居委会调解时,曾默认其子提出的“住房问题未解决前不谈及个人问题”的要求,但仅两天后,便带女友回家,引发矛盾,对纠纷的起因应负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赵敏以获取证据为由,对蒋先生女友进行拍照,方法欠妥,对纠纷的发生亦负有一定的责任。赵敏现主张的就诊费用中,与揪扭行为直接有关的治疗费用仅有156元医疗费支出,其他经诊断的高血压及脑供血不足病情,与揪扭行为不具有直接的关联,只有一定影响。
法院表示,蒋先生与前妻赵敏、女友三人各自在纠纷中的责任划分应为,赵敏自身应承担20%,蒋先生与女友共同承担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