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据5月5日~5月8日《大河报》报道,5月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志斌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柏楼村慰问“金牌矿工”吴如,并亲手交给吴如5000元慰问金,吴如当即表示要捐给矿上。“这是慰问金,你一定不能捐!第一你要买一台新彩电,第二你要买一辆新自行车,剩下的钱给何趁(吴如的妻子)买几件衣服。 矿上要监督落实啊!”李志斌从报道中了解到吴如一辆自行车骑了17年,家中只有一个亲戚赠送的旧彩电的情况,就亲自给他布置了“花钱任务”。但是,吴如和他的妻子仍打算将这笔钱捐出去。
编辑:大家好。在众多的模范人物中,“金牌矿工”吴如是一位很有“个性”的模范人物,如他有非常丰富的精神生活,但家里却一穷二白等。今天,我们主要就“吴如该不该将这5000元慰问金捐出去”这个问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李灿华(市民):我觉得,我们在给予吴如荣誉的时候,也应在保障他的生活质量上多想想,比如解决一下他的居住条件,奖给他一台电脑或一辆电动车之类的。劳模也是人,他的付出和他的所得差距不要太大,只有这样才会鼓励更多的人学习劳模并愿意成为劳模。
豫生(公务员):按劳分配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分配原则,无论是奖励还是加班费,都是正当的劳动所得。吴如一心为公的精神值得赞颂,但他放弃的那些奖励或加班费,有关方面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同时,在宣传吴如的事迹的时候,也应鼓励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先进在内)大胆获得自己应得的报酬。我想,这也是和李志斌说的“这是慰问金,你一定不能捐!”一样的道理吧。
编辑:我同意二位的看法。以前我们推出的先进人物形象,都有着过分渲染“苦行”、“寡欲”的一面。其实这不太好,会让他们崇高化、神圣化,结果是一般人只能敬仰而不敢去模仿。
我想,政府之所以给他慰问金,主要是让他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身体更健康,在家庭开支、业余著书、儿女学业上少一些后顾之忧,以便今后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钱都捐出去了,就没有起到政府希望达到的目的。
刘贞(职员):我也这样看。其实,在为社会奉献的同时享有较好的物质生活,这在劳模身上并不会产生矛盾。有些劳模因种种原因过多地为他人和社会着想,这是他们的崇高之处,但我们不能一直鼓励他们这样做。在这方面,李志斌做得正确!
盟盟(记者):几年前媒体披露了一张雷锋戴着手表的照片,去年又发现一张雷锋骑着摩托车的照片,但这并不影响雷锋的形象,甚至这些形象让青年人觉得更可信,更可爱,更容易接受和学习。
编辑:谈得好。我们再从其他角度聊一聊。
王晓君(大学生):吴如的故事让我想起了2005年度感动中国的河南人物——搏击巨浪勇敢救人的魏青刚,带着妹妹上大学的洪战辉,劳模吴如用自己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平凡又伟大的建设者形象,再一次感动了中原大地,为塑造河南美好形象做出了贡献。
刘军锋(公务员):长期以来,人们对工人这一职业已经不再那么热衷,《大河报》能够用如此大的版面来宣传一个普通工人的事迹,感觉非常亲切。在这个充满功利和浮躁的社会,吴如用他的精神感动着我们每个人,他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他的精神将影响到我们每个人。
王广胜(警察):市场经济潮流所至,泥沙俱下,不少人变得急功近利。也正是这样,吴如的平凡、刻苦、负责、敬业等精神尤显可贵,他的事迹是一副清醒剂,让浮躁的我们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端正态度,重新对待生活!
孙君亚(公务员):这些天《大河报》有关吴如的报道在我们广大读者当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笔者对《大河报》提两个希望:一、希望尽快看到吴如用“慰问金”买新车的后续报道;二、希望《大河报》今后能多多及时报道更多像吴如这样的工人和农民。
郑晓伟(公务员):吴如的所作所为的确给人以很多启迪,也让人重新感受到道德的力量、责任心的作用,以及个体对群体的重要性。但是,仅仅有一个吴如甚至是几个吴如是远远不够的。比如煤矿的安全生产,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制度和得力的安全措施。我们不必忌讳,从很多层面上来讲,吴如所做的工作,是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应该提前想到、做到的事情!
编辑:谢谢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