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日内瓦5月8日电(记者杨京德)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8日在日内瓦就美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情况举行第二次听证会。
美国代表团在听证会上回答了禁止酷刑委员会于本月5日在第一次听证会上问及的50余个问题,主要涉及美国对《公约》某些条款所持保留态度的法律解释,在海外虐待被囚禁者问题以及对情报部门的监督管理。
美国代表团团长约翰·贝林格强调,美国对《公约》的某些条款所持保留态度早在10年前便已表明,禁止酷刑委员会无权干预。所谓对被囚禁者实施水淹等酷刑不属国防部和军队的系统行动,对数百起虐囚案的调查显示,没有任何指挥错误。
美国代表团在对禁止酷刑委员会所提问题所作的答复中详细列举了美国国内相关法律和案例以为己开脱,并回避涉及虐囚问题中的敏感问题,其总的基调是该国对各种酷刑采取“零容忍”态度,违反《公约》属个别人行为,终将受到惩罚。
禁止酷刑委员会在此次听证会上继续向美国代表团提出30余个问题,涉及反恐战争性质、军情部门审讯手段、被囚禁者法律权利等,要求其作出书面回答并提供具体数据。禁止酷刑委员会将于本月19日公布美国执行《公约》情况的结论报告。
禁止酷刑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负责监督联合国于1984年通过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履行情况。美国是公约签署国之一,但国会参议院在1994年批准加入该公约时对其中某些条款作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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