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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16 东北新闻网 | 见到别人的皮包遭抢,帮忙抓贼,的确是值得称赞的行为。可昨天罗先生却摆了一件怪事情:他亲眼见到有个小伙子和他女朋友去追劫匪,但他们追回钱后,并没有把钱还给失主,而是自己拿走了。 公交站有人抢皮包 昨晨8点30分,营门口立交桥南侧的公交车站旁站了许多等车上班的市民,旁边小巷里一家玻璃店的店主罗先生正坐在铺子里等生意。突然听到有人喊:“快来人啊,有人抢包了!”只见一个30岁左右的红衣女子在公交车站旁急得直喊,一时间,“抓小偷”的喊声此起彼伏。只见一个皮肤白白的男子手中抓了个暗红色的皮包从人群中“弹”了出去,飞一般地向旁边一条小巷跑去。 一声吼“勇士”追上去 “红衣女子”旁边一瘦高个男子也冲了出去,边追边喊道:“不要跑,给老子站倒!”大概是被喊声吓住了,抢匪只跑了100多米远便被“瘦高个”拦了下来。“大白天你娃敢抢皮包,快把钱还回来!”抢匪一下蔫了下来,乖乖地将已揣上身的钱交给了“瘦高个”。见钱已经追回来,“瘦高个”也就没再追究,抢匪立马跑了。 好奇怪 追回钱打的跑了 正当罗先生对“瘦高个”见义勇为的行为大加赞赏时,令他诧异的一幕出现了。一个年轻女子也赶了过去,“数一数,钱有没有少?”瘦高个把钱递给了像是他女朋友的女子。但那名女子看到钱后一脸诧异地说:“你弄错了,不是我的皮包被抢了。” “瘦高个”和他女朋友拿着钱低声商量起来,大概10分钟后,两人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反方向驶去。“我一直观察了他们十几分钟,这两个年轻人太奇怪了,第一次见到这么特别的‘见义勇为者’。”罗先生说。 律师说法 对于这起离奇的“见义勇为”事件,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冯明超律师认为,如果抢包者与“瘦高个”是一伙的,他们就构成了共同犯罪;如果抢包者和“瘦高个”素不相识,那“瘦高个”后来的所为已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不属于偷窃和抢劫,但他这种行为是表面上的‘见义勇为’,实际上是‘见财起意’。” (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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