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元莉华)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从5月10日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将兵分三路,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根据《农业法》规定,检查我省对农业投入的情况,包括近两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是否有所提高,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是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投入增长的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是否建立了农业投入增长长效机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检查国家建设用地和乡(镇)村建设用地征占用之后,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有无未批先占、超过批准数量和范围用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越权审批土地以及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情况,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处罚情况如何;根据《实施〈农技术推广法〉办法》规定,检查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情况,农业技术推广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还要了解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制定情况以及新动态、新问题。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放在咸阳、榆林和安康三市,每市检查2个县,每县检查2个乡,每乡检查2个村,采取听取汇报、视察项目、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多种形式。对其他设区市,省人大常委会将委托当地市人大进行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