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日,钱女士和4岁的儿子在浦东德州新村上了一辆公交车,到恒大桥站他们准备下车时,司机没有靠站停车。钱女士叫了起来,司机发现后紧急刹车。钱女士的儿子摔了过去,倒在车厢过道上。钱女士回忆,当时她和儿子站在门口,她拉着扶手,另一只手拉着儿子,儿子的另一只手也拉着扶手,刹车太猛了,钱女士都一个趔趄,更何况小孩子了。
所幸的是,孩子没什么大碍,只是说手痛。她要求售票员写下当时情形以备日后查证,售票员不肯,钱女士便跟车到了车队。当班调度也不肯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公司没有这个先例,有事你来找我好了。不就是医药费嘛,你带着孩子去拍片看病,把单子拿给我们报销。”钱女士怒火中烧,她说孩子没什么事,自己也没想索赔,只是想让他们写个情况以防万一。而且自始至终,车队几个人都没有对她说一句抱歉的话。
记者致电公司,对方表示,车队的投诉由车队自行处理。记者拨通了车队电话,接电话的就是那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女调度员,她说,不是让带孩子去看病吗,还有什么事?
该车队的安全员告诉记者,如果在车上磕伤,必须要凭24小时之内的医疗纪录才可以索赔,过了时间再发现什么状况,车队也不会管。因为公交车一般都有客伤险———车上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但这一险种规定的理赔条件就是24小时之内的医疗纪录。这位安全员说,我们让她带孩子去看,她却非要我们出证明,我们也没办法。
有关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保险条款中对于24小时的规定根本就是霸王条款。公交公司不应该有保险作为依靠,就不顾乘客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