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皇岛电(冀东版记者张玲通讯员王立杰)一名农民见义勇为,抓获了一名正在入室盗窃的小偷,然而收了小偷的“贿赂”后,却转而在民警面前帮其开脱,还伙同失主一块儿包庇,结果贿赂没得到,自己却因妨害作证罪被拘役5个月。
近日,昌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昌黎县茹荷镇农民刘某拘役5个月,被刘某抓获的小偷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2005年12月18日下午,群众向昌黎县110报警称,茹荷镇农民刘某抓获了一名小偷,然而当民警们来到刘某家中准备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审问时,却遭到刘某及其家人的阻拦,刘某辩解说嫌疑人是到他家串门的亲戚。
民警们觉得事情蹊跷,于是来到失主齐某家中准备作询问笔录,刘某这时将齐某夫妇叫出来神秘地说了几句话,齐某夫妇立即态度大变拒绝配合民警,致使原本简单的查证工作无法进行,嫌疑人李某最终逃脱。
经过公安人员的秘密查证,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李某在齐某家盗窃金首饰得手后,翻墙进入另一村民家中准备继续作案,结果被刘某发现并抓获,急于脱身的李某连忙许诺给刘某1.5万元“
私了”,刘某答应了对方的要求,随后在民警面前百般为他开脱,并在齐某夫妇接受调查时,许诺分给他们5000元,从而让他们不再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贿买的方法阻止证人齐某夫妇作证,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了妨害作证罪。
抓小偷本属义举,然而刘某却见钱眼开,结果好事变成了坏事,钱没有得到一分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