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个体私营经济延续“十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势头,尤其是新《公司法》实施后,全省第一季度共有1724家一人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的实施降低了公司的准入门槛,注册资金最低限额有较大幅度下调,特别是一人有限公司纳入规范,大受投资者青睐,到3月底,全省按新《公司法》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有1888家,注册资本252132万元。 其中,单个自然人投资的有1724家,注册资本101439万元;单个法人投资的有164家,注册资本150693万元。全省以在杭州市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数量最多,一季度达566家,注册资本68763万元。
不过,个体工商户户数继续有所下滑。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原因是受新《公司法》影响,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需承担无限责任,仅仅是“自己一人决策”以及“不必承担倾家荡产的责任”这两条就足以让许多人动心,导致了一部分小投资者转向投资公司和一人独资公司。
(实习生方宗晓记者陈勇通讯员沈雁李文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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