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以取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美国、以色列、马绍尔群岛和帕劳投了反对票,委内瑞拉、伊朗和白俄罗斯在表决中弃权。 联大共有191个成员国,但7个成员国因拖欠联合国会费被取消了表决权,另有几个成员国未参加投票。
决议规定,人权理事会是联大的下属机构,联大将在5年后对该理事会的地位进行审查。人权理事会的47个席位按公平地域原则分配。其中,亚洲和非洲各占13席,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占8席,西欧(包括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和东欧各占7席和6席。人权理事会的总部也设在瑞士日内瓦。
决议还规定,人权理事会成员由联大秘密投票产生,候选国必须获得联大全体成员国的过半数支持(即至少96票)方能当选。在选举理事会成员时,联大应考虑候选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贡献,及其在这些方面自愿作出的承诺。如同一地区获得联大过半数支持的候选国超过了该地区的席位总数,则按得票多寡分配席位。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连续2任后须间隔1年方可寻求新任期。联大每年改选三分之一左右的成员。经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联大可中止严重违反人权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将于2006年6月16日废除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将于6月19日举行首次会议。
联大主席埃利亚松原本希望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这项人权理事会决议案,但对该决议案持反对态度的美国坚持要求对这项决议案进行表决。按照惯例,在涉及联合国改革等重大议题时,联大通常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相关决议。美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在联大不具否决权。
2006年4月,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科马克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美国将不参加定于5月9日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竞选。同年5月9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大有关决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成员,其中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和英国4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当选成员有:非洲地区组13席: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南非和突尼斯(任期均为1年);加纳、加蓬、马里和赞比亚(任期均为2年);塞内加尔、毛里求斯、吉布提、喀麦隆、尼日利亚(任期均为3年)。亚洲地区组13席: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巴林(任期均为1年);巴基斯坦、日本、斯里兰卡和韩国(任期均为2年);孟加拉国、马来西亚、中国、约旦、沙特(任期均为3年)。东欧地区组6席:波兰、捷克(任期均为1年);罗马尼亚、乌克兰(任期均为2年);阿塞拜疆、俄罗斯(任期均为3年)。拉美及加勒比地区组8席:阿根廷、厄瓜多尔(任期均为1年);巴西、秘鲁、危地马拉(任期均为2年);墨西哥、乌拉圭、古巴(任期均为3年)。西欧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组7席:芬兰、荷兰(任期均为1年);英国、法国(任期均为2年);瑞士、德国、加拿大(任期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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