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遵义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一抄表员与用水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合谋,采取倒拨水表吨位数,少报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量的手段,侵吞供水企业水费3.52万元。近日,红花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现年31岁的张华是遵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年34岁的张俊是红花岗区政府2号小区兴城物管公司经理。 今年3月29日,红花岗区检察院以张华、张俊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向红花岗区法院提起公诉。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至2005年元月期间,张华在负责红花岗区政府2号小区及附近用户的水表抄表工作时,与时任红花岗区政府2号小区兴城物管公司经理张俊经预谋后,采用倒拨红花岗区政府2号小区总水表实际吨位数的方法,倒拨实际吨位数4万吨(价值6万多元)。随后,张华用假发票从兴城物管公司领出赃款35200元,其间,张俊分得赃款7500元,张华分得赃款27700元。其余赃款被兴城物管公司占有。案发后,赃款已追回。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张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张俊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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