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许林贵)中华全国总工会即将在中国工会系统内试点公职律师工作。669名工会内具有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很快将领证上岗,为职工提供专业的无偿法律援助。
工会公职律师的职责包括:为职工和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工会干部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指派或委托,调查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已达11059名。
现行的律师法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目前,中国各级地方总工会以上工会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被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而无法进行执业注册。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说,由于没有律师执业资格,工会的法律工作者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时受到诸多限制,工会系统内有许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也因无法取得律师执业许可而离开。
此前,中国已尝试将公职律师引入政府部门。这些律师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经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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