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思娅
捷达拉黑活被抢无理赔
车主告保险公司索要保金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保险公司拒赔盗抢险,理由是捷达车是在拉黑活时丢失的。为此,车主衡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支公司,于昨天上午在通州法院对簿公堂。
衡某说,2004年8月,他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其中包括车辆的盗抢险。2005年3月2日晚,衡某的外甥郝某驾车行至八一电影制片厂附近时,车被人抢走。事发后,衡某向保险公司索要全额理赔保险金86667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当庭解释了其拒绝赔偿的原因。保险公司称,他们调查后得知,车是在进行营业性载客活动中被劫持的。当时,衡某的侄子正在拉黑活,两名假意乘车的男子上车后将车抢走。保险公司认为,这种情况不符合盗抢险的理赔条件,因为衡某私自改变车辆用途,将私车变成黑出租,增加了危险系数,而且未按“应该及时通知并申请批改”的合同约定,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因而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