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闯红灯不能评“三好学生”
本报讯 中小学生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这是昨日市教委与市公安局为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而出的一项新规定。
为保障中小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两部门此次联合发文要求地处繁华街道和交通状况复杂路段的学校,必须开辟中小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通道。 特别是临街小学门前,交警部门每天都要安排民警或协勤维护上学和放学高峰期的交通秩序。
对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资质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禁止拖拉机、农用车、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无照等车辆接送学生。
为让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次还特别作出规定: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原则上不进行处罚,但是交警要记录学生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号等信息,并将情况通报给学生所在的学校。而学校将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评选“三好学生”等评优活动挂钩,不守交通规则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记者汤寒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