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通讯员闫逢嘉记者乔宾娟)日前,记者从邯郸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邯郸市把环保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 按照《邯郸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奖惩3项。次年1月份,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加分制,完成目标计满分,某些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适当加分。考核分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三个档次。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由市授予“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市、区)”称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评定为未完成目标,并不得评为优秀: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阻碍或限制正常环保执法的;因领导不力或决策失误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重污染企业出现大面积反弹,造成严重污染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虚报、瞒报、编造考核数据,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30家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
本报邯郸电(通讯员闫逢嘉记者乔宾娟)邯郸市政府于日前发出通知,在今明两年,对30家重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据了解,此次限期治理的30家重污染企业,涉及建材、发电、钢铁、造纸、化工等行业。在实施的限期治理项目中,大气污染治理涉及13家企业16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削减烟(粉)尘4438吨,二氧化硫800吨;水污染治理工程涉及17家企业18项工程,总投资3700万元,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020吨。市政府对这些工程的完工时间都规定了详细的时间表。邯郸市政府要求这些重污染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污染治理,按期完成总量削减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暂停审批新、扩、改建项目,同时依法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