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蝇头小利竟卖掉有数百年历史的古树名木,不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今后,这些现象将受到严厉处罚。
昨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从即日起,我省要对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要像对待居民那样,为它们建户口,设立“专人陪护”,当这些古树名木“生病”时还要做到及时诊断治疗,施工遇到古树名木要尽量避让,砍伐或移植国家一级古树名木的,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我省历史悠久,境内古树名木众多。但近几年来,擅自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全省古树名木数量大减,古树资源损失严重。
为进一步保护好古树资源,我省要求,要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古树名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统一登记、编号、建档。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省辖市政府设立标牌,属于国家二级和国家三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县(市、区)政府设立标牌;要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凡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应逐棵(群)确定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由于“生病”急需抢救的古树名木,“监护人”要制订特殊的管护方案,采取积极措施,使其尽快复壮。
我省出台的方案还要求,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工程建设施工遇到古树名木时,要尽可能避让。确实无法避让需砍伐或移植的,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砍伐或移植国家一级古树名木的,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记者夏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