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日讯1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要求,我省曾销售“黄金书”、“白银书”的书店,已被通知此类书全部从书架上撤掉。同时,要求各地市新闻出版部门严查此类书籍的销售。
据了解,我省有几家书店,多为民营书店也销售过这类书,价格不菲,有的书店4月份还上架待销。这类书籍内容大多为领袖诗词、手迹以及最有盛名的古代典籍等。但经过使用贵重的黄金、珠宝等包装后,“黄金书”成了所谓“礼品书”、“珍藏版”和“收藏品”,定价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甚至更高,大大超出一般图书价格。
从今年5月1日起,新闻出版总署明令禁止出版、销售这类出版物产品,同时也禁止媒体为其刊登广告。
据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介绍,这类“黄金书”销售中基本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的方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图书市场秩序。有些“黄金书”的出版发行背后,还隐藏着违规出版、买卖书号和变相公款消费等问题。(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