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2005年8月19日晚,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惨死在一个约1米深的坑内,没有人能想象得到他死前遭受了怎样的“酷刑”:棒打、鞭抽、火烧、水淹,可谓是手段用尽,而更令人吃惊的是,凶手全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其中还有死者生前的朋友。
残忍折磨就这样开始
昨日,5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押上了被告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清镇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在庭上见到了参与行凶的其中5名少年,另两名因年纪太小,未达到法定年龄没有出席庭审,而到庭的5名少年年纪最大的仅16岁。看着站在被告席上5个单薄的身躯,旁听席上的家属不时发出阵阵叹息。据公诉机关指控,周祥、王军、滕林、李玉及余翔均出生于清镇市,大多都属于单亲家庭,除了滕林、李玉还在读初中,其余3人已未读书,整日在社会上游手好闲,余翔更是连小学都没有上过。2005年8月19日晚9时许,周祥、王军、滕林、李玉4人在清镇市“三角花园”游玩,待逛到附近一工商银行门口时,正好遇见了也来此地玩的杨勇、余翔、徐小新及余勇军。周祥一眼就盯上了走过来的杨勇,因为前不久杨勇的哥哥因琐事打了自己一顿,周一直就想找机会报复,眼看机会来了,二话不说叫上王军等3人冲上去就对杨勇拳打脚踢,长达7个小时的折磨从这一刻开始。
7小时“酷刑”令人发指
周祥等人将杨勇暴打一顿后仍不肯罢手,又押着杨勇等人来到红枫湖镇卫生医院对面广场工地,强迫余翔、徐小新及余勇军3人和杨“单挑”,只要打赢就放他们回家,否则就和杨勇一样的下场,3人无奈之下只好又分别把杨勇打了一顿。打完后周祥等人又强行将杨勇带进附近一间小屋内,先用板凳捶打杨的背部,周祥又将其衣服撕掉,用滚烫的烛液对杨的背部进行烧灼。王军、滕林、李玉又用砖头打杨的头部,用力之狠,连砖头都打烂了四五块。看着已满身伤痕的杨勇,周祥等人仍不解恨,又开始玩起了各种从网上、电视中学来的“酷刑”。杨勇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只有苦苦哀求,周祥等人表示杨去偷一点钱给他们,他们就不再动手。杨勇被迫前往清镇市灵官庙附近偷铝锅,途经灵官庙一户人家门前,杨见有屋子里面有灯光,便跑上前敲门求救,喊道:“叔叔,救救我,有人要杀我。”滕林和李玉见状立即逃离了现场。这时余翔又告诉周祥,这里并不是杨的叔叔家,周某认为杨勇欺骗了自己,于是就和王军等人将杨捆绑押到清镇市永光路双泉巷的双井处。周祥先和王军两人将杨反复放到井里淹,之后又将杨勇带到之前的工地上继续折磨。最后周祥等人将尚有一口气的杨勇丢进工地上一个1米深的坑内,用砖头、泥土将其掩埋。至此,令人发指的折磨已持续了近7个小时。事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勇死亡系体表多部位大面积软组织挫伤、颅脑损伤、机械性窒息综合作用所致。
花季少年为何如此狠毒?
案发第二天,跑到贵阳的周祥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在母亲的劝导下,周祥到公安局自首,并带领公安人员将涉案的另外几人抓获归案。为何这几名少年会如此狠毒,对一个同样年龄的伙伴下此毒手?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人的生命?为何在长达7小时的时间内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这件事?对此,检察官王立杰也无比震惊,她咨询了法医及心理学家,而心理学家作出这样的解释:一是人的生物本能在内心潜伏了攻击性,一旦受外部条件激发,这种内心深处的攻击性便会显露出来,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一方面是人的自我表达欲望。多人在一起的时候,互相之间都会有一种自我表达欲望,从而互相攀比自己的行为,在一个不良文化影响强烈的环境下,这种攀比是朝着一种恶性的方向发展的,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还有就是社会环境、教育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还没有形成一种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外界的任意榜样行为对其影响都是举足轻重的。可以说,十次良好的教育行为还比不上一次恶劣的榜样行为。因此,恶劣榜样行为的作用比良好榜样行为的作用明显得多。王检察官呼吁家长们从自身做起,为孩子的生活、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法庭将待合议后择期宣判此案。(本文中所有未成年人姓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