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立红通讯员徐德利邢泉实习生岳天晶城市快报一对商界成功男女,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并交往后,男方被女方伙同他人以裸照相要挟敲诈勒索,其间还被抢走了27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昨天,河西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害人张某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去年11月,他与38岁的开有一家商贸公司的离异女子李某通过婚介所相识,交往期间张某曾多次向李某的手机上发送黄色短信。
庭上,李某称,张某还给她单位打过电话,说话极其下流,对其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而张某却称,这些黄色短信都是在李某的挑逗下,他才发的。
公诉人称,去年11月17日,李某打电话给她的女友张某某,让她找个男人一起去吓唬吓唬张某。此后,李某租了一套钟点房并给张某打电话约他转天来赴约。转天上午,李某、张某某和后者叫来的男子李某某一起来到钟点房。李某叫二人在外等候,她进屋后哄骗张某脱光了衣服,然后以买水为名出来。李某某随后进去,用事先准备好的相机给张某拍了裸照。随后,张某某以将照片曝光相威胁,强迫张某写下“欠李某某5万元”的“欠条”,并将张某手包里的手机和2700元现金抢走。12月23日,当张某某和李某某登门索要“欠款”时,被抓获归案。此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有话说
已婚人士也可以到婚介所交友,只因婚介所开展了“商友”联谊业务。此节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婚介所搞所谓的“商友”联谊是不是合法业务范围?此间有没有人借交友之名行婚外恋之实?由此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法制问题及家庭伦理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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