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称会对无极剧组毁坏景观给出负责任处理
5月11日14时30分,中央文明办协调组、中国精神文明网联合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青网、央视国际网、中国经济网、搜狐网、新浪网共同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景区共同行动网上访谈活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凤武谈到《无极》污染事件。
王凤武表示建设部对这件事情给予高度关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拍摄地点位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之内。同时,也位于云南三江并流、世界遗产保护地的范围内。建设部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主管部委,负有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的责任。同时,也是我们国家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地以及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保护监督的主要部门。
这件事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时中国作为世界遗产保护公约的缔约国,也有责任、有义务就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向世界遗产大会作出报告。所以我们会认真的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处理。
从媒体所反映的照片来看,这种拍摄对该地所造成的景观上的影响和破坏,也就是说视觉上的污染是显而易见的。照片本身会说话,看到照片的人,我相信都认为他对该地的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和破坏。对其他方面,对它的植被、生物多样性、水体是否造成了破坏,现在我还不能下结论。不过可以告诉大家,建设部已经责成云南省建设厅派出调查小组赴实地进行调查。
至于如何处理,要等到有了正式的调查报告之后,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如果对资源造成了轻微的毁损,我说的轻微就是这种改变是可以修复的、可以恢复的、可以逆转的,相应的处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罚是一个标准。如果是造成严重的破坏,对地形地貌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我想相应的处罚就应该重一些。
至于如何处理,我现在不能当场告诉大家。但是可以讲,建设部会对这件事情给出一个负责任的部门负责任的处理结果,同时会把处理情况在适当的时候予以通报。
为了处理好这件事情,同时为了保护全国的风景名胜资源不受这一类活动的破坏,建设部即将下发一个《关于加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主要内容有三点:第一,强调风景名胜资源极其珍贵性、极其脆弱性,要求各地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
第二,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区开展此类活动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一起要纠正一起。第三,要加强对这类活动的监督管理。
风景名胜区不是不可以开展有关的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开展的前提是不能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和破坏。也不是说风景名胜区的每一寸土地都需要维持原始的状态,但是这种改变要控制在可容忍的程度、可接受的程度。我说的可容忍、可接受是环境的可容忍和环境的可接受。也就是说这种改变是能够通过自然力在短时间内加以自然修复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开展一些活动,包括对风景名胜区的拍摄宣传,都是合理的。要把这类活动纳入正常的管理监督范畴。媒体的报道也使我们意识到管理的薄弱方面,通过这件事,建设部已经加大了对这类活动的管理力度。
也有媒体报道说,《无极》拍摄方给风景名胜区一些赔偿,赔偿的费用是否会影响到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
是否给予赔偿,这种赔偿是什么方式,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些事情不是说给了钱就能办的,有些事情是一种纯粹的买卖关系,给钱是可以的,无外乎是给多给少而已。但是对环境的损害利用,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损害利用,不是拿钱可以衡量的。就是给几千万、几亿,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破坏也是不可接受的。所以这根本不是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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