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批示彻查盗墓风
本报记者 朱红军
一场连文物部门都倍感困惑的盗墓飓风,正袭向南京。
“太疯狂了,什么都没留下。”2006年4月,南京市博物馆(下称市博)考古部副主任祁海宁对本报记者说。 明黔国公沐朝弼墓葬被盗的现场至今刺痛着他。
黔国公和3位陪葬夫人的骸骨支离四散,除了淤泥里零星的玛瑙珠、金币、银币外,陪葬品被席卷一空,“永远都无法知道,多少宝贝被掠走了。”祁海宁说。
“这本是南京近40年来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依祁海宁的经验,单论此墓一厅四室的格局,南京迄今发现的明墓中难寻二例。
但这仅是冰山一角。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处长衣志强无奈地说,“我工作20多年,怎么就最近盗墓像爆发了一样?”
3月22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对此严厉批示:“用铁的手段,狠打盗墓者,并要把盗卖文物者施之以严法。”一场以打击盗墓、保护文物为重点的行动随之展开。
直击盗墓现场
如果不是一个“有良知的民工”的爆料,黔国公墓或将永远消失。而恰恰也是这个爆料,在盗墓成为既定事实后,将南京市文物局置于焦点。
2006年1月中旬,一份传真发至南京各大报社,一位自称“有良知的民工”爆料:将军山“复地朗香”别墅工地发现巨大古墓,呼吁抢救。
南京市文物局及市博考古人员第一时间赶至了现场,“一处斜坡上,挖掘机敲出了个大洞,碎砖片下面黑乎乎的,”祁海宁回忆说,“那就是古墓了。”
但抢救性的考古发掘,并没有随即进行。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杨新华的解释说,“当时连日阴雨,而且春节放假在即,找不到足够人手。”
在用树枝木板对现场做了隐蔽处理后,文物局交代开发商南京复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公司(下称弘盛公司)认真看管。
古墓在钢筋脚架旁躺了20余天,春节后,祁海宁赶到现场主持发掘——1米多厚的覆土之下,两个直径1尺的洞出现了,洞口铁锹的痕迹清晰可辨,断砖茬口一片簇新,一根用来攀缘的木棒插在洞口中央——盗墓贼刚刚光顾!
57岁的雷利东是古墓看护者之一。他告诉本报记者,“春节期间一共8个人值班,分成四组,四班倒,24小时看护,且全天照明。”从他所在的大门保卫室,可以清楚看到盗墓现场,距离工棚也仅几步之遥。而弘盛公司老板周金庭对本报记者以党员身份表清白,断然否认看护期间被盗的可能性。
杨新华强调:“根据事后勘察以及举报人的材料,该墓的被盗极有可能发生在文物部门接到举报赶赴现场之前。”
江苏弘盛建设公司于2005年7月进入将军山施工。杨副局长将盗墓时间预测在2005年7月-2006年1月。案发后文物部门还得到消息,有知情人称,此墓早在2005年11月份就被发现,但建设和施工单位出于工期考虑,一直未报。
如今盗墓现场已经得到妥善保护,公安和文物部门彻夜看守,宣传打击盗墓行为的条幅横挂在近旁的脚手架上,公安部门也已展开大范围的排查,但因为相当一部分工人已经轮换,排查并不顺利。
省级文保单位被开发商侵占
当文物部门痛斥盗墓贼胆大包天时,沐氏后人沐广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沐广飞回忆说,2005年5月,在同一工地,另一处沐氏家族墓——沐英曾孙沐瓒墓被发现。“推开墓门,金玉晃眼,金币都有盘子大。”工地上一位工人被当时的发掘现场惊呆了。
杨新华很为当时高调进行的发掘而后悔,“看来,吸引了盗墓分子对将军山的关注,埋下了隐患。”
“当时我就提醒文物部门,将军山翻天覆地的开发规模,很可能给剩余的古墓带来破坏。”沐广飞说。
2006年4月5日,记者在盗墓现场看到,正在建设中的复地朗香别墅工地,机器轰鸣,一台大型挖掘机就立于被盗古墓一旁。而去年被发现的沐瓒墓,已被施工单位作为排污池,两根排污管隐蔽地通向墓内。
售楼人员介绍,别墅占地约500亩,几乎全部覆盖将军山南麓,包括沐氏墓葬区。他尤其强调“这里是风水宝地”。
在沐瓒墓旁,一块省级保护单位的石碑赫然在目,标有“明朝开国功臣墓葬地”,落款为2002年10月。
沐广飞说:“为什么省级文保单位被开发商占有了?”自解放至今,将军山附近已经接连发掘多座沐氏家族墓,出土了大量文物,包括国宝“萧何月下追韩信梅瓶”。一位史学家也对记者称,“但凡了解南京历史的人,都应该清楚将军山墓葬区的历史地位和文物价值。”
然而,这未能阻止开发商的脚步——
据本报记者调查,复地朗香别墅地块,原名为盛唐艺术园,系江苏盛唐艺术投资公司2001年从当时的江宁县购得,其时,将军山区域只有沐英墓一处文保单位,还只是县级。当时的江宁县具有独立的土地审批权,开发商于是将其收入囊中。
当时的江宁区文化局何以同意建设?本报记者联系现江宁区文化局采访,被婉拒。
2002年10月,将军山“明朝功臣墓葬区”被江苏省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南京市文物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惯例,在划定了保护线后,认可了开发商的开发。但本应随之进行的考古勘探,因为“当地山石居多,不便勘探”,没有正常进行。
2004年,南京复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中途接盘,开发速度加剧,直至在距沐英墓直线距离五六百米西南角的山坡上挖开了沐英曾孙沐瓒的墓葬,以及现今被盗掘的沐朝弼墓。
此间,沐广飞和其他沐氏后裔就将军山开发现状,不停向相关部门呼吁,扩大保护家族墓葬群,并上书国家文物局。但挖土机的身影并未停息。
南京一考古学者估计,在将军山,至少还应有十余座沐氏家族古墓被埋在地下。
据悉,明黔国公墓葬的被盗,已经促使文物部门对将军山墓葬区的规划高度重视,很有可能对原有规划进行调整,并且着手实施对将军山的全面文物普查和勘探计划。经此一劫,那些尚未发现的沐氏墓葬或将迎来真正的安息之地。
一道模糊的文物保护线
依照国家文物保护法,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将军山“明朝功臣墓葬区”必须具备相应的保护区域和控制建设区域。
因为事先划定了文物保护线,南京市文物局并不觉得当初的批准有所不妥。
在将军山工地,本报记者发现了这一由竹竿加草绳围起来的保护区域,用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的解释说,“以沐英墓为基点,向东、向北、向西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的距离要长一些,大概两三百米远。”
但沐广飞认为,这个范围看更像是为单个的沐英墓划定的保护范围,并不包括近年挖掘出的其他沐氏家族墓。
衣志强表示,文保单位的保护线是根据文物部门掌握的现有材料,而不是根据可能会有的材料来划定的。比如当时市文物局掌握的材料只有沐英墓,那保护线只有根据它来划,不能漫无边际。
2002年10月,将军山地区已经易名为明功臣墓葬地,“保护名称变了,文物保护级别高了,但保护范围没变。”南京市文物局一位官员解释说。
出台省级文保单位名录的江苏省文物局文保处束处长称,之所以升格沐英墓,且易名为明功臣墓葬地,最初的意愿正是考虑到,多年来的考古实践,将军山已不仅仅只是沐英墓,而是整个沐氏家族墓葬群,他们希望能够重新确定保护范围。依照规定,这个重新确定的保护范围应在文保单位公布的1年内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但这个2002年底重新易名的明功臣墓葬地,3年后仍未上报明确的保护范围。江苏省文物局文保处有关人士称,他们已多次敦促南京市文物局尽快送报新的保护范围。
在新的保护范围未有之前,只能沿用旧有的保护范围,偌大的将军山最终就只能保住沐英墓周边的50亩区域,而这之外的大片土地,已出现数座沐氏家族墓的大片土地,就成了一块模糊地带。
本报记者还在南京市规划局查阅了《南京市主城外围文物紫线规划》,发现将军山地区属于“绝对限制”建设工程的面积为22800平方米,控制建设的面积为67000平方米。
这份图纸同时显示,控制建设区域已经被密密麻麻的别墅所占据。
盗墓者扑朔迷离
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批示后,江苏省公安厅督办,南京市公安局已成立由文物、公安、规划等各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全力侦破。同时,省公安厅就此案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已要求全国各边境关口,对旅客在携带物品出境时,一定要严格检查,防止沐英家族墓葬里的文物被携带出境。
一场针对盗墓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也正在六朝古都全面展开,为期两个月。而当地媒体也着力宣传盗墓行为的严重性,甚至打出了“盗墓者最高可判死刑”的标题,以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威慑情势。
一位当地的公安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盗毁古墓如此之大的打击力度实属罕见。
但破案注定是艰辛的,一位参加考古的技术工人对本报记者说,“现场墓室淤泥满地,留不下完整脚印,墓壁也潮湿,指纹也很难留下。”
那个率先揭开盗墓黑幕的匿名民工,也从此隐身,所留下的传真,经过细心处理,作为格式存在的回复号码,被刻意删除。
在前期的排查中,公安部门也曾发现几个可疑分子,但在取证时公安干警犯糊涂了,因为压根不知道被盗的是哪些文物。
而这些都考验着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程度,祁海宁告诉本报记者,侦破期间,他的电话几乎全用来与破案人员沟通,大到墓室结构、盗洞位置,小到盗墓现场的一根木棍的蛛丝马迹,都得双方论证,并坦言,“如此默契程度很少见”。
在一次突击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时,公安部门发现了大量铜镜和陶罐,而文物部门则第一时间考证出非沐氏墓葬文物,为高效率的侦破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本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春节过后,负责看护的8名建筑工人,已经有4人离开工地。相当部分的工人于节前离开工地,再没有返回。
“从现场看,盗墓位置之准,洗劫之彻底,一定是对古墓已有了解的人干的。”南京市博物馆的一位考古人员说。该处施工工地,不仅封闭管理,且有监视摄像头,盗墓的位置与工人所住工棚相距咫尺,“在这种情况下,外地职业盗墓贼,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文物,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进一步分析。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沐朝弼墓被盗后,南京市文物保护部门又接到举报称,“复地朗香别墅”工地还有其他古墓被盗毁后,掩埋地下。
这一消息得到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部的确认。“如果一切成真,这显然是一起有预谋的、情节恶劣的盗毁文物事件。”南京市文物局一官员说。
探究案件频发之源
明黔国公墓葬被盗的背后,汹涌着南京已经持续半年的盗毁古墓的暗流。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底至今,仅南京地方媒体披露的盗墓毁墓事件不下10起。
不法分子还在继续猖獗。清明节前,明初开平王常遇春的第十八代孙,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常遇春墓祭扫祖先,看到了盗墓贼大白天挖着常氏家族墓。
4月6日,本报记者在南京调查期间,南京雨花台区一处工地,围墙之内,不法分子盗毁古墓,而警察却被阻挡在大门之外,最后只能翻过围墙进入阻止。
而市博考古部的18名专业人员,现在每天最忙的就是去各处盗墓现场“救火”。
在王志高主任的记忆中,上次南京盗墓潮还是解放初,以当时将军山沐英墓的被盗掘为高潮。其时南京市市长柯庆施痛下杀着,枪毙了一名盗墓者,才震慑群贼。
那么,50年后的今天——文物保护条例相对完善,治安良好——盗墓会再度爆发?
祁海宁说,依照南京地下文物保护规定,重点埋葬保护区如果允许开发,应在开发之前经文物部门先行考察勘探,但“至今除去明故宫区域外,几无二例”。
依照规定,开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区域,施工之前也必须经考古勘探。“可是这一条,从来没实施过。”市文管办曹志君主任说。
但南京市规划部综合处王处长认为,“规划部门的每一个项目都在网上公布,文物部门应该摆脱坐等批准的方式,主动查询,主动干预。”
而一旦开工,现行考古费用的分担模式又制约着建设单位主动上报的积极性。
依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凡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要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杨新华虽然认为这一带有惩罚性质的收费模式是合理的,但也承认,某种程度上这正成为建设单位隐瞒不报的重要动因。
“这是逼着开发商去隐瞒。”祁海宁直言不讳说。据他介绍,南京城建日新月异,近郊地区大兴土木,发现古墓何止千座,但每年,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发现墓葬的例子,不过10起。
惩戒机制的相对软弱,无疑又使盗毁分子有恃无恐。博物馆的考古人员都有这样的经历,一边进行考古挖掘,一边盗墓贼也在盗挖,“根本不拿你当回事”,有时甚至公然与文保部门抢着速度盗掘。
而在这次对明黔国公墓被盗后的严查中,人们看到了希望。“这会对所有的盗墓者形成威慑。”一位文物专家说。
南京市公安局、文物局还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通告》,通告强调,今后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发现地下埋藏的文物,未经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掘,并进一步重申,盗掘古墓,最高可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