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画家创作这4幅美女图是将美奉献给社会,并没有商业意图,但铁通公司的做法改变了作者的创作初衷。”画家萧先生的代理律师称。
萧先生以铁通公司将自己的作品用于电话卡背景侵权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索赔80余万元。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现场
萧玉田先生本人并没有到场参加诉讼,其代理人抱着厚厚的一沓材料走进法庭,其中包括一本《萧玉田古诗词画意》,其中收录着涉案的四幅美人图(上图所示)。
原告代理律师称,铁通公司未经授权而改变了作品的布局,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并擅自向公众发行出售,未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因此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发行获酬权。
铁通公司答辩表示,首先,铁通公司使用萧先生的作品作为电话卡背景没有过错,该批电话卡是铁通公司河南分公司委托河南某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制作的,对于专业设计的情况毫不知情。
其次,该批电话卡并没有获利,反而亏损,不存在盈利的情况。
再次,铁通公司以萧先生的作品作为背景,与电话卡的使用功能没有联系,萧先生不会因为作品被使用而导致额外的损失;且该批电话卡目前已经停止发行。
铁通公司代理人认为,萧先生提出的请求没有事实予以佐证,属于“漫天要价”,因此不同萧先生的诉请。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原告萧先生诉称:他系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的工笔画家,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2001年,他创作完成《貂蝉拜月》、《贵妃醉酒》、《西施浣纱》、《昭君出塞》工笔人物画,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后原告发现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四幅作品制作成IP电话卡销售,并流入全国各地邮、币、卡收藏市场继续交易。
萧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收回并销毁已发行的侵权17990IP电话卡,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80余万元。 |